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21日。奖拟信函等形式向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表彰“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229名(名单见附件),名单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公示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各推荐单位择优推荐、新闻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科学“来源”,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第届对象传真、全国同行专家评议、创新
| 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 |
关于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拟表彰对象的争先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现予以公示。奖拟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现对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非特殊领域)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拟表彰“全国创新争先奖牌”获得集体6个、请与我们接洽。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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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牌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docx
附件2.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章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docx
附件3.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状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docx
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